关于阜阳师范大学2022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
来源:阜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发布日期:2022-12-17 人气:2319 |
关于阜阳师范大学2022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下半年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22-12-14 16:16:05 来源: 浏览:627次 各相关教学单位,各函授站点,各班主任: 因受疫情影响, 2022年4月自学考试延迟至2022年10月举行。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并报校领导批准,同意未通过学位外语考试的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2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22年10月的自学考试,成绩有效。 按照《阜阳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校学位〔2020〕2号)之规定,现将学校2022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下半年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一)在校学习期间,无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 (二)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所在单位行政处分; (四)在校学习期间,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五)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次(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六)参加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英语(二)(其中英语专业第二外语为日语)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 二、工作流程 (一)报送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各函授站(点)、各班主任请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把符合学位申请的学员外语合格成绩截图电子版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截图以学员姓名加身份证号码命名,准考证号和成绩必须清晰,压缩后发987549179@qq.com邮箱)。 (二)论文指导、答辩 1.2022年12月25日前论文指导分组名单将发到各班QQ学习群、阜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2.2022年12月30日前各学员按照分组名单与指导教师联系,按照指导老师要求撰写论文,论文指导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20日; 3.2023年4月10前完成论文答辩(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及学位授予 1.2023年 4 月20日前,凡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本科毕业生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同时,学位申请者应提交如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在校成绩单;(3)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的电子版照片(以学员身份证号码命名, 压缩后发987549179@qq.com邮箱);(4)学位评审费。 2.2023年5月20日前我院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后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申请者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者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未申请者或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学位申报工作与学员的利益密切相关,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各函授站(点)、各班主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确保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阜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15日 |